公募基金的设立条件

2024-05-18 6:27:52 投资策略 卓艾

《公募基金命名规定文件》是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范公募基金命名的文件,其主要目的是规范公募基金的命名,防范误导性命名,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文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本原则

文件规定公募基金的命名应当遵循真实、准确、明确、恰当的原则,不得夸大或者失实,不得利用投资者的误解进行误导性命名。

二、命名规范

1. 文明慎重:公募基金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带有违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名称。

2. 准确描述:公募基金名称应当能够准确描述基金的类型、投资策略等特征,不得做出不实或者夸大描述。

3. 不涉政和军事:不得使用国家、省、市、县名称、军事、政治等与基金投资业务无关的用词。

4. 诚实信用:避免使用夸大、绝对化、保证、保本等具有误导性的用词。

5. 维护投资者利益:不得使用易使投资者产生误解的用词和信息。

三、变更规定

公募基金命名的变更应当符合名称命名规范,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申请。

四、强化监管

文件提出了相关的监管要求,包括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基金命名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公募基金名称的审查等。

根据《公募基金命名规定文件》,各公募基金管理人在命名公募基金时需遵循规范,确保名称真实、准确,不误导投资者,有利于促进公募基金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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