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泰人寿保险(下称“信泰保险”)接连遭监管处罚。
6月14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披露的罚单显示,信泰保险因股权转让许可申请中提供虚假材料被罚款50万元,时任董事长邹平笙被撤销任职资格并禁止终身进入保险业。
据凤凰网财经了解,此次信泰保险原董事长被终身禁业的情况,为业内首例。尽管此前也出现过险企董事长被禁业的处罚,但多有时间期限,之前处罚较重的是时任前海人寿董事长姚振华被禁入保险业10年。
公开资料显示,邹平笙于2018年9月起担任信泰保险董事长,2022年6月卸任。
2021年5月,邹平笙被相关部门带走调查。据媒体报道,邹平笙于2022年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其利用担任信泰保险董事长的职务便利,借助保险资管计划、信托计划等方式,套取信泰人寿超过160亿元的保险资金。
值得一提的是,在信泰保险今年4月末披露的第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邹平笙仍为公司董事。
7家原股东重大违法违规
在披露信泰保险股权转让材料造假罚单的同一天,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第六批共18名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名单,信泰保险的7位原股东位列其中。
与此同时,金融监管总局还发布了信泰保险两份变更股东的批复及一份行政许可事项撤销决定书。
具体来看,两份股东变更批复分别披露了信泰人寿2020年4月和11月的两次股权转让情况,上述7家公司正是在2020年11月成为信泰人寿的股东。
而行政许可事项撤销决定书则披露了上述股东的主要违法违规情况——7家股东入股信泰人寿的资金均非企业的自有资金。信泰保险被监管要求有序开展7家违规股东股权清退工作,限制参会权、提案权、表决权等相关股东权利。
据金融监管总局今年4月底公布的批复文件,信泰保险上述7家股东已于2022年10月获批将所持股份全部转让。经过2023年10月地方国资增资入股后,信泰保险目前国有股东持股占比达68%。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下一步将紧紧围绕强监管严监管,全面强化对银行保险机构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穿透审查,聚焦“关键事”、“关键人”、“关键行为”,严惩违规占用资金、违规关联交易等不法行为,切实提高违法违规成本,维护合法投资者利益,依法保护银行保险机构和金融消费者权益。
对于原董事长被终身禁业、7家原股东重大违法违规,凤凰网财经致电信泰保险官方客服求证对公司经营是否有影响,客服表示,“我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会按照合同履行保险责任。”
近三年15次因数据造假被罚
本次信泰保险因在股权转让许可申请中提供虚假材料被罚款50万元,并非是其首次数据造假。据凤凰网财经统计,近三年来,信泰保险及其13家分支公司15次因数据造假被监管处罚,合计被罚款363.5万元。
2023年11月,因财务数据不真实、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信泰保险三明中心支公司被罚款43万元。同一年,信泰保险湖北分公司、河北分公司、江苏分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均因数据造假被罚,具体违规案由包括编制虚假资料、人身保险客户信息不真实、虚列费用等,合计被罚款87万元。
2021-2022年,信泰保险淮安中心支公司、大连分公司、唐山中心支公司、山东分公司、宜春中心支公司、滨州中心支公司、无锡中心支公司、烟台中心支公司均因数据造假被罚,具体违规案由包括编制虚假财务资料、不配合监管执法、银保渠道虚列费用等,合计被罚款183.5万元。
对于多次数据造假的问题,信泰保险客服表示“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这个问题我帮您登记,公司会安排专人回复。”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复。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不同于其他险企在4月末之前披露年报的情况,信泰保险原董事长被终身禁业:家原股东重大违法,多次因数据造假被罚信泰保险截至目前仍未发布2023年信息披露报告,也未在官网解释原因。
对于未能按时披露年报的问题,信泰保险客服表示,“2023年度信息披露报告我司未公布,但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不会影响保单权益。”
对此,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滕儒告诉凤凰网财经,“依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险公司应当制作年度信息披露报告,应当在每年4月30日前在公司网站和银保监会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年度信息披露报告。如果保险公司不能按时进行信息披露,应当在规定披露的期限届满前向银保监会报告相关情况,并且在公司网站公布不能按时披露的原因以及预计披露时间。如果没有按时披露且没有正当理由,公司和相关责任人员都会受到行政处罚。”
未来,信泰保险能否严控数据造假的行为,并尽快恢复年报披露工作,凤凰网财经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