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去年9月以来,江苏省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积极推动住房“以旧换新”系列工作,今年6月,出台2024年房产新政,通过优化购房补贴、落实上级利率调整政策、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等措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7月19日,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市区房地产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围绕住房“以旧换新”和房产新政,就市民最关心的热点问题作出政策说明和解读。会上,市住建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朱元介绍“以旧换新”工作开展情况、解读“以旧换新”政策及2024年市区房产新政有关内容。
朱元介绍,2023年下半年以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扬州市实际,研究部署住房“以旧换新”工作,努力打通一二手房置换链条,加快推动存量房和新建房市场滚动发展。鼓励民企探索。2023年9月,市住建局印发《关于在市区购房开展“以旧换新”试点工作的通知》,先后分2个批次开展“以旧换新”试点工作。推广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及购房客户“三方联动”式“以旧换新”做法,鼓励开发企业开展“直接收购”式“以旧换新”业务。截至目前,江苏新能源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已收购二手房64套、收购金额8220万元,促进新房成交61套,扬州市出台市区房产新政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实现销售额2.21亿元。
发布会上,朱元对“以旧换新”政策重点进行了介绍。
实施“以旧换新”契税补贴政策。需要关注两点:一是在政策有效期内,1年期间不论“先买后卖”还是“先卖后买”,均享受契税补贴。二是关注房屋“买”“卖”时间起算点,购房以备案时间为准,售房以登记时间为准。
构建预告登记机制。开发企业收购的存量住房可以办理转移预告登记,办理预告登记的住房,在卖出后,可由开发企业申请注销预告登记,旧房权利人与旧房购买人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允许开发企业委托收款。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作为第三方平台收取旧房款项,减少交易环节风险。“以旧换新”过程中,开发企业已足额支付旧房收购款项。后续旧房再出售时,允许开发企业接受委托直接收取售房款。
鼓励通过多种方式达成“以旧换新”。推广“三方联动”式“以旧换新”做法;支持开发企业开展“直接收购”式“以旧换新”业务。为开发企业与购房客户在“以旧换新”过程中的旧房收购和新房交易提供便捷服务。
发布会上,对2024年市区房产新政重点内容进行了解读。新政策需要关注四个方面:一是补贴类型发生变化,购买二手房不再给予补贴,继续给予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二是新房补贴范围扩大,对大专及以上人才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不再审核购房套数,不论是首套、二套还是三套及以上,均给予购房补贴(相应层次在校大学生可享受同等待遇)。三是补贴标准发生变化,原有契税补贴政策对人才首套房给予所缴纳契税100%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此次补贴范围不限制购新房套数,但明确补贴标准不超过房屋成交总价的1.5%。四是因2023年发布的人才购房契税补贴政策与此次政策存在重叠期,购房人可结合自身需求选择补贴方式。(杨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