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财经王敏7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发布了“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送达公告”。
公告显示,因上海银生宝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生宝”)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要求银生宝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没款。
据悉,2023年12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上海银生宝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因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两项违法行为类型,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018968.05元,并处以罚款14542044.77元,合计罚没17561012.82元。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7月,银生宝已经被申请破产清算,上海浦东新区法院指定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承担银生宝破产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账簿等,管理和处分债务人责任。
有专家认为,虽然银生宝被申请破产清算,但由于其为持牌机构,因此还涉及到支付牌照这一重要资产的处置问题,持牌支付机构银生宝遭央行催缴千万罚单,此前被申请破产清算未来,这一稀缺资产仍然可能吸引市场机构进行收购。
据查,银生宝成立于2006年5月,注册资本1.1亿元,法定代表人为王慧,经营范围包括非银行支付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等。绥芬河市通达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大股东,持股8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