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银汇理医疗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2024-08-20 4:40:59 股市动态 毓果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7月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农银汇理医疗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农银汇理医疗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根据《基金合同》“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之“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中“(六)临时报告”第26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连续30个工作日、40个工作日、45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对基金合同可能面临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进行提示。”

若截至2024年7月17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5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本基金将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终止条款,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条款,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清算期间,投资者将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投、基金转换等业务,基金财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公司网站(www.abc-ca.com)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或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4006895599)进行查询。

3、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不保证最低收益,也不保证本金不受损失。本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4日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将从2024年7月4日起开通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转换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适用基金

本次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如下,投资者可在销售机构办理下列基金的相互转换,具体转换业务实际开通事项以销售机构为准:

投资者还可在销售机构办理本次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与本公司已发行并管理的下列基金的相互转换,具体转换业务实际开通事项以销售机构为准:

2.转换业务相关事项

2.1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费

基金转换需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用。

目前,本公司旗下的开放式基金均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对于前端收费的基金,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

1)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而定。

2)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赎回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部分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上述基金转换费计算规则适用于公司所有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

(2)基金转换的举例

假设某持有人持有农银汇理悦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10,000.00份,持有5天,现欲转换为农银汇理新兴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假设转出基金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000元,转入基金份额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转入基金申购费率为1.50%,则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为1.50%,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为0.30%。转换费用及转入份额计算如下:

赎回费=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10,000.00×1.1000×1.50%=165.00元

转换金额=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10,000.00×1.1000-165.00=10,835.00元

申购补差费=转换金额×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10,835.00×(1.50%-0.30%)/(1 1.50%-0.30%)=128.48元

转换费用=赎回费 申购补差费=165.00 128.48=293.48元

转入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10,000.00×1.1000-293.48)/1.0500=10,196.69份

2.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登记机构处登记的基金。

2)投资者需在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均可交易的当日,方可成功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投资者可以将在销售机构托管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转换成其他基金份额,转换转出的份额不得超过所在托管网点登记的可用基金份额。

3)转出基金份额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转出,基金份额持有人对转入基金的持有期限自转入之日算起。

4)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须满足《招募说明书》及基金管理人与销售机构有关最低转换转出份额及最低持有份额的规定。如投资者办理基金转出后该基金份额类别的份额余额低于规定的最低余额,基金管理人有权将该基金份额类别的余额部分强制赎回。

5)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6)正常情况下,基金登记机构以申请有效日为基金转换申请日(T日),并在T 1工作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 2工作日及之后到其提出基金转换申请的网点进行成交查询。

7)当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份额转出与基金份额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份额转出参照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8)对于存在一定持有期限要求的基金,投资者转换转入该基金的份额需按照具体基金《基金合同》的要求至少持有满一定期限,在锁定持有期内不能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

(2)基金转换的数量限制

基金转换按照份额进行申请,申请转换份额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单笔转入申请应遵循转入基金份额类别的相关限制,关于农银汇理医疗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单笔转出申请应遵循转出基金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拒绝或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1)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接受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

①不可抗力;

②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③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转换;

④发生基金合同约定的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⑤发生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或拒绝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⑥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被拒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原基金份额不变。

2)暂停或恢复基金转换,基金管理人应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信息披露义务。

(4)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转换业务。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转换业务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该转换申请视为下一个开放日提出的有效转换申请。

3.基金销售机构

3.1直销机构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2非直销机构

基金销售机构请详见基金管理人官网的公示。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实情,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基金或变更上述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官网上公示。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公司开通旗下部分基金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公司网站(www.abc-ca.com)仔细阅读有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或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4006895599)进行查询。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不保证最低收益,也不保证本金不受损失。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有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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